尺規作圖可作性與 Gauss-Wantzel 定理:為什麼正十七邊形可以作,但角三等分不行?
尺規作圖的每一步本質上都是在解一元二次方程。本文從體擴張次數出發,證明可尺規作圖的數必滿足次數為2的冪,並用Gauss-Wantzel定理解釋正十七邊形可作、但任意角三等分一般不可能的代數原因。
上一篇留下了一個問題:為什麼 $\cos20^\circ$ 沒有純實數的巢狀根式表達?為什麼正十七邊形可以尺規作圖,但「任意角三等分」一般卻不行?
這兩個問題的答案,其實是同一件事——而這件事可以用一個簡潔到令人意外的判準回答:
\[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=2^k\]這篇文章要把這個判準從頭建立起來:先精確定義「可作性」是什麼,再引入「體擴張的次數」這個代數工具,最後證明尺規作圖的幾何限制,翻譯成代數語言就是「每一步擴張次數最多 2」。
一、可作性(constructibility)的精確定義
從一條長度為 $1$ 的線段出發——也就是平面上兩個點 $(0,0)$ 和 $(1,0)$。允許的工具只有兩種:
- 直尺:過兩個已知點畫一條直線
- 圓規:以已知點為圓心、已知線段長為半徑畫一個圓
每作一個新點,都必須是「已有的直線、圓」之間的交點。一個實數 $\alpha$ 稱為可作(constructible),如果長度 $\lvert\alpha\rvert$ 可以透過有限次上述操作,從單位長度作出來。
直覺上,可作數至少要對加、減、乘、除封閉——用相似三角形可以作出乘法和除法,用平移可以作出加減。此外還有一個關鍵的「額外能力」:開平方根。利用「半圓上的圓周角為直角」這個性質(圖見任何幾何教材的「幾何平均作圖法」),可以直接作出兩線段長度的幾何平均,也就是平方根。
所以:
\[\text{可作數}\ \supseteq\ \mathbb{Q},\quad \text{且對 }+,-,\times,\div,\sqrt{\phantom{x}}\ \text{封閉}\]問題是反過來:「從 $\mathbb{Q}$ 出發,做有限次四則運算與開平方根」得到的數,是否就是可作數的全部?答案是肯定的,而證明這件事,需要先建立一套全新的語言——體擴張。
二、體擴張的語言:$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$ 是什麼
2.1 $\mathbb{Q}(\alpha)$:添加一個數之後的最小體
$\mathbb{Q}(\alpha)$ 讀作「$\mathbb{Q}$ 添加 $\alpha$」:把 $\alpha$ 加入有理數系統,再做所有可能的四則運算,所得到的最小體(field)。
最簡單的例子:
\[\mathbb{Q}(\sqrt2)=\{a+b\sqrt2 \mid a,b\in\mathbb{Q}\}\]驗證這真的對四則運算封閉,關鍵在除法的有理化:
\[\frac{1}{a+b\sqrt2}=\frac{a-b\sqrt2}{a^2-2b^2}\]只要 $a,b$ 不全為零,分母 $a^2-2b^2\neq0$(因為 $\sqrt2\notin\mathbb{Q}$),結果仍是 $a’+b’\sqrt2$ 的形式——不會「跑出去」。
2.2 次數 = 向量空間的維度
這是整套理論的核心洞察:把 $\mathbb{Q}(\alpha)$ 看成一個以 $\mathbb{Q}$ 為「係數」的向量空間。對 $\mathbb{Q}(\sqrt2)$,每個元素是 $a\cdot1+b\cdot\sqrt2$——這跟 $\mathbb{R}^2$ 中向量 $a\hat{x}+b\hat{y}$ 的寫法完全一樣:
| 向量空間 $\mathbb{R}^2$ | 域擴張 $\mathbb{Q}(\sqrt2)$ |
|---|---|
| 係數 $a,b\in\mathbb{R}$ | 係數 $a,b\in\mathbb{Q}$ |
| 基底 ${\hat x,\hat y}$ | 基底 ${1,\sqrt2}$ |
| 維度 $=2$ | 次數 $[\mathbb{Q}(\sqrt2):\mathbb{Q}]=2$ |
定義:
\[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:=\dim_{\mathbb{Q}}\mathbb{Q}(\alpha)\]這個數從何而來?來自 $\alpha$ 的最小多項式——係數在 $\mathbb{Q}$ 中、以 $\alpha$ 為根的、次數最低的多項式。一般規則:
\[\boxed{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=\deg(\alpha\ \text{的最小多項式})}\]例如 $\sqrt2$ 滿足 $x^2-2=0$(二次,不可約),所以 $[\mathbb{Q}(\sqrt2):\mathbb{Q}]=2$,基底 ${1,\sqrt2}$。而 $\sqrt[3]2$ 滿足 $x^3-2=0$(三次,不可約),所以 $[\mathbb{Q}(\sqrt[3]2):\mathbb{Q}]=3$,基底 ${1,\sqrt[3]2,\sqrt[3]4}$。
2.3 塔定理(Tower Theorem):次數的乘法性
若 $\mathbb{Q}\subseteq E\subseteq K$,則 $[K:\mathbb{Q}]=[K:E]\cdot[E:\mathbb{Q}]$
直覺:就像「基底的基底」。如果 $E$ 在 $\mathbb{Q}$ 上有 $m$ 個基底,$K$ 在 $E$ 上有 $n$ 個基底,那麼 $K$ 在 $\mathbb{Q}$ 上就有 $m\times n$ 個基底(兩組基底兩兩相乘)。
具體例子:
\[\mathbb{Q}\subseteq\mathbb{Q}(\sqrt2)\subseteq\mathbb{Q}(\sqrt2,\sqrt3)\]$[\mathbb{Q}(\sqrt2):\mathbb{Q}]=2$($\sqrt2$ 滿足 $x^2-2$),$[\mathbb{Q}(\sqrt2,\sqrt3):\mathbb{Q}(\sqrt2)]=2$(因為 $\sqrt3\notin\mathbb{Q}(\sqrt2)$,且滿足 $x^2-3$)。由塔定理:
\[[\mathbb{Q}(\sqrt2,\sqrt3):\mathbb{Q}]=2\times2=4\]基底是 ${1,\sqrt2,\sqrt3,\sqrt6}$——剛好四維。這個「連乘」的機制,正是接下來 $2^k$ 出現的真正原因。
三、幾何操作的代數翻譯:每一步至多二次擴張
設目前已作出的點,座標都落在某個體 $F$ 中(一開始 $F=\mathbb{Q}$)。一個新點,必定是下列三種交點之一:
3.1 直線 ∩ 直線 → 一次方程
兩條直線的方程(係數都在 $F$ 中)聯立,是一個線性方程組,由克拉瑪公式直接解出 $x,y\in F$——不擴張域。
幾何意義:兩條直線的交點是唯一確定的,不需要「選擇」,而「選擇」正是平方根的本質(正負號的兩個選擇)。
3.2 直線 ∩ 圓 → 二次方程
把直線方程 $y=mx+k$ 代入圓方程 $(x-p)^2+(y-q)^2=r^2$,展開後得到一個標準二次方程
\[(1+m^2)x^2+(\text{一次項})x+(\text{常數項})=0\]由二次公式 $x=\dfrac{-B\pm\sqrt{B^2-4AC}}{2A}$,新座標落在 $F(\sqrt D)$,其中 $D=B^2-4AC\in F$。
幾何意義:一條直線與一個圓通常交於兩點,這「兩個交點」正對應 $\pm\sqrt D$ 的兩個選擇。擴張次數 $[F(\sqrt D):F]\in{1,2}$——若 $D$ 在 $F$ 中已是完全平方,則不擴張;否則恰好擴張 $2$。
3.3 圓 ∩ 圓 → 化簡為直線 ∩ 圓
兩個圓的方程相減,$x^2,y^2$ 項剛好抵消,得到一條直線(兩圓的根軸)。圓∩圓的交點 = 根軸 ∩ 其中一個圓,又化簡回 3.2 的情況。
3.4 統一結論
| 交點類型 | 對應方程 | 擴張次數 $[F(\text{新點}):F]$ |
|---|---|---|
| 線 ∩ 線 | 一次 | $1$ |
| 線 ∩ 圓 | 二次 | $1$ 或 $2$ |
| 圓 ∩ 圓 | 化簡為線∩圓 | $1$ 或 $2$ |
所以從 $\mathbb{Q}=F_0$ 出發,每作一個新點都使
\[F_0\subseteq F_1\subseteq F_2\subseteq\cdots\subseteq F_k,\qquad [F_{i+1}:F_i]\in\{1,2\}\]四、定理:可作數的次數必為 $2$ 的冪
由塔定理連乘:
\[[F_k:\mathbb{Q}]=[F_k:F_{k-1}]\times\cdots\times[F_1:F_0]=2^{k'}\quad(\text{某個 }k'\leq k)\]若 $\alpha$ 可作,則 $\alpha\in F_k$,所以 $\mathbb{Q}(\alpha)\subseteq F_k$。再用一次塔定理:
\[[F_k:\mathbb{Q}]=[F_k:\mathbb{Q}(\alpha)]\times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\]左邊是 $2^{k’}$,右邊是兩個正整數的乘積——所以 $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$ 必須整除 $2^{k’}$,因此本身也是 $2$ 的冪:
\[\boxed{\alpha\ \text{可尺規作圖}\implies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=2^k}\]這個論證的優雅之處在於:完全不需要嘗試所有可能的作圖方法(那是無窮多種),只需要算一個多項式的次數,就能一次性排除所有可能性。這是代數方法相對於幾何嘗試法的威力所在。
(這個方向的逆命題——次數是 $2$ 的冪是否「足夠」保證可作——需要更細緻的條件,但對本文的應用已經夠用:我們只需要用「次數不是 $2$ 的冪 $\implies$ 不可作」這個方向。)
五、回到三等分角:$\cos20^\circ$ 為什麼不可作
設已知角 $\theta$ 可作,要把它三等分成 $\alpha=\theta/3$。三倍角公式給出
\[\cos\theta=4\cos^3\alpha-3\cos\alpha\]令 $x=\cos\alpha$、$c=\cos\theta$(已知數),則 $x$ 滿足三次方程 $4x^3-3x-c=0$。三等分角的可作性,等價於這個三次方程的根是否能落在 $2$ 的冪次擴張裡。
$60^\circ\to20^\circ$:不可作
$c=\cos60^\circ=\frac12$,方程變成
\[8x^3-6x-1=0\]這個方程在 $\mathbb{Q}$ 上不可約(用有理根定理可驗證 $\pm1,\pm\frac12,\pm\frac14,\pm\frac18$ 都不是根),所以
\[[\mathbb{Q}(\cos20^\circ):\mathbb{Q}]=3\]但 $3$ 不是 $2$ 的冪——矛盾,所以 $\cos20^\circ$ 不可作。這正是上一篇提到的 casus irreducibilis 的幾何對應:$\cos20^\circ$ 確實是實數,但無法用純實數平方根表示。
$90^\circ\to30^\circ$:可作
$c=\cos90^\circ=0$,方程變成 $4x^3-3x=0=x(4x^2-3)$,可約——$x=0$ 是一個根,剩下 $4x^2-3=0$ 是二次方程,$[\mathbb{Q}(\cos30^\circ):\mathbb{Q}]=2$。所以 $90^\circ$ 三等分成 $30^\circ$,是可作的(畢竟 $30^\circ$ 本來就是已知特殊角)。
結論:「一般任意角不能三等分」不代表「所有角都不能三等分」——要看對應三次方程是否可約。這正是下一篇要正式回答的問題類型。
六、Gauss–Wantzel 定理:哪些正多邊形與角度可作?
6.1 定理陳述
對於角度 $\theta=\dfrac{180^\circ}{n}$,$\cos\theta$ 可用實數平方根表示(即正 $n$ 邊形可尺規作圖)若且唯若
\[n=2^k\cdot p_1p_2\cdots p_m\]其中 $p_i$ 是互不相同的費馬質數(Fermat primes)——目前已知只有 $5$ 個:
\[3,\ 5,\ 17,\ 257,\ 65537\](這些都是 $2^{2^j}+1$ 形式的質數。為什麼條件牽涉到歐拉函數 $\varphi(n)$ 是否為 $2$ 的冪——這背後的群論機制,是下一篇的主題。)
關鍵性質:兩個可作角度的和、差、一半都仍是可作角度——因為可作數對 $+,-,\div2$(即開平方根的特例)封閉。
6.2 應用一:$108^\circ$(正五邊形)
$5$ 本身就是費馬質數($2^{2^1}+1=5$),所以正五邊形可作 $\to$ $72^\circ=360^\circ/5$ 可作 $\to$ $108^\circ=180^\circ-72^\circ$ 可作。實際上 $\cos36^\circ=\dfrac{1+\sqrt5}{4}$(上一篇推導過),$[\mathbb{Q}(\cos36^\circ):\mathbb{Q}]=2$,正好是 $2^1$。
6.3 應用二:所有 $3^\circ$ 的整數倍都可作
$3^\circ=\dfrac{180^\circ}{60}$,而 $60=2^2\times3\times5$,其中 $3,5$ 都是費馬質數 $\to$ 正六十邊形可作 $\to$ $3^\circ$ 可作。由「可作角度的整數倍可透過反覆加法得到」,所有 $3^\circ$ 的整數倍($0^\circ,3^\circ,6^\circ,\ldots,87^\circ,90^\circ$)都可以寫成純實數巢狀根式——這正是上一篇表格裡 $15^\circ,18^\circ,36^\circ,72^\circ$ 全部「剛好」有漂亮根式的原因。
6.4 應用三:$1^\circ$ 不可作,但 $\dfrac{180^\circ}{17}$ 可作
$1^\circ=\dfrac{180^\circ}{180}$,$180=2^2\times3^2\times5$——含 $3^2$(費馬質數 $3$ 重複出現),違反「互不相同」的條件,所以 $1^\circ$ 不可作。
另一方面,$\dfrac{180^\circ}{17}\approx10.588^\circ$(以及它的整數倍)理論上可作——這正是高斯當年用來證明正十七邊形可尺規作圖的著名結果,但實際展開式極其複雜,日常很少用到。
小結
| 概念 | 核心內容 |
|---|---|
| 可作性 | 從單位長度出發,直尺+圓規有限次操作可得的數 |
| 體擴張次數 $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$ | $\mathbb{Q}(\alpha)$ 作為 $\mathbb{Q}$-向量空間的維度,等於 $\alpha$ 最小多項式的次數 |
| 塔定理 | $[K:\mathbb{Q}]=[K:E][E:\mathbb{Q}]$,次數可乘 |
| 幾何 ↔ 代數 | 線∩線(次數1)、線∩圓/圓∩圓(次數1或2) |
| 可作性判準 | $\alpha$ 可作 $\implies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=2^k$ |
| $\cos20^\circ$ | $[\mathbb{Q}(\cos20^\circ):\mathbb{Q}]=3$,不是 $2$ 的冪 $\implies$ 不可作 |
| Gauss–Wantzel 定理 | 正 $n$ 邊形可作 $\iff n=2^k\times(\text{互不相同的費馬質數之積})$ |
我們現在知道「能不能尺規作圖」的答案藏在 $[\mathbb{Q}(\alpha):\mathbb{Q}]$ 是不是 $2$ 的冪裡。但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:$\cos20^\circ$ 的次數是 $3$,雖然不可作,但它是不是還能用某種更廣義的「根式」表示(例如允許複數的卡丹公式)?這個問題的答案,要看一個方程「根與根之間能怎麼互換」——這就是下一篇伽羅瓦理論要回答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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